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守则
第一条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技术人员作为实验室的直接管理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实验技术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服从工作分配,钻研业务技术,严格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精心做好教学、科研实验的准备工作,严格操作,仔细观察,详细记录实验数据。每次实验完毕后要及时检查实验仪器、用具的状况,及时补充实验消耗用品。
第四条 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仪器设备使用、保养和维护技术,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保持账、卡、物相符。
第五条 实验室所有的仪器设备及工具、器皿的领取和使用要有记录。一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随意动用仪器设备,实验技术人员亦无权擅自外借,如确需外借,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居住、做饭及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如有违反,应追究当事人和实验室主任的责任。
第七条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器材损坏时要及时登记并报告实验室主任;设备丢失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室主任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八条 经常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实验完毕后要清理实验环境,离开实验室前,应检查水、电、门、窗等,以确保安全。
第九条 各实验室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