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开云体育注册  >> 工程坊 >> 规章制度 >> 学校文件 >> 正文
开云体育注册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2021修订)
创建日期:2021-8-30 15:05:02   浏览次数:1197

开云体育注册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021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及《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坊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仪器设备论证、验收、建账、调配、运行、维修维护、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环节规范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实验室、实训室固定资产中所有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  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工作管理原则。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实训基地应明确本单位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以及明确设备管理责任人。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收益权及处置权属于学校,相关单位和个人仅拥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如出现需要与其他单位进行设备共享时,须积极配合。

 

第二章 仪器设备购置与论证

第六条  仪器设备购应根据学科发展、专业设置、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求,统筹规划,加强购置前期调研论证。

第七条  购置条件说明

(一)现有设备数量不足、设备老化或陈旧,不能满足使用其需求;

(二)学校并无相关共享设备,导致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无法通过租赁渠道或通过租赁等形式成本过高的产品,可选择购买。

第八条  设备论证/购买阶段工作

(一)每学期第五周-第七周提交《开云体育注册 设备购买申请书》至工程坊。

(二)第八周-第十周工程坊组织校内外专家统一进行论证。

(三)第十一周-第二十周交学校相关部门设备采购。

第九条  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需通过填写《开云体育注册 设备购买申请书》(详见附件1)上交工程坊。

(二)由工程坊牵头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设备论证,并补充《开云体育注册 设备购买申请书》论证部分。

(三)由工程坊上报工程坊分管校领导、校长、董事会,批准后方可通过设备招标或零星采购方式购置。

第十条  设备论证条件

(一)设备单价低于1万(不含),总价小于3万(不含3万元)。申请部门提交零星采购单,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签字后上报工程坊。由工程坊审核完成交至计划与财务处;

(二)设备单价大于等于1万元、小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且总价低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由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设备论证;

(三)设备单价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25万元(不含25万元)且总价低于50万元(不含50万元)。由工程坊参与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共同论证;

(四)设备单价大于等于25万元、小于40万元且总价低于80万元(不含80万元)。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后,由工程坊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论证;

(五)设备单价40万元以上的(含40万元),且总价高于80万元。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后,由工程坊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  申请部门应当对拟购仪器设备的市场供应情况(技术、服务、价格等)进行详细调查,根据情况合理填写采购需求。

第十二条  拟购仪器设备论证通过后,交由计划办招标采购处理。

第十三条  如整体项目总金额达学校规定采购数额,学校需进行招标采购。采购方法根据项目以及学校规定进行。

 

第三章 验收与建账

第十四条 验收条件

(一)大型仪器设备(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验收参考仪器设备论证条件;

(二)其他仪器设备验收参考我校后勤与资产处相关条例。

第十五条 验收范围:参考设备论证条件并与招标采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一致。

第十六条 由后勤与资产处通知工程坊验收时间等相关事项。并由工程坊组织申请购置仪器设备的部门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验收分别为开箱验收和技术指标验收。

(一)开箱验收主要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变形、碰撞、雨水侵蚀等情况;

(二)检查仪器设备和附件有无外表残损、锈蚀等;

(三)以合同及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加的分类和数量是否一致,同时检查随机资料是否完备;

(四)开箱后须要求供应商将设备包装等垃圾自行清理。并如实填写《开云体育注册 实验室大型设备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

(五)技术指标验收是指:按照合同中关于技术协议规定,认真进行各种参数的测试,检查其性能指标。需在到货后15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指标测试。

第十八条 开箱验收及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验收,由申请购置仪器设备的部门、工程坊、后勤与资产处相关人员共同完成。并逐条完善《开云体育注册 实验室大型设备验收报告》后,由工程坊提交后勤与资产处。

第十九条 设备安装与调试过程,记录人为设备负责人。参加人员由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设备使用人组成。工程坊、后勤与资产处负责整体协调工作。安装、调试过程中应有厂商代表参加,进行洽谈时需将备忘录附于本记录中。

第二十条 如需设备使用培训的,由申请部门组织相关负责人培训,并由设备负责人将培训内容、过程、效果记录在案。

第二十一条 若发现仪器设备质量、技术指标问题,申请部门需在《开云体育注册 实验室大型设备验收报告》中写明。由工程坊组织专家鉴定后,联系学校后勤与资产处等相关部门与供应商沟通、协调处理。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资料由申请部门归档,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 验收完成后,由工程坊设备管理员统一建账录入校资产网站。由后勤与资产处审核通过并打印资产标签。

第二十四条 粘贴资产标签时,设备负责人必须核实仪器设备所对应的名称、型号、参数等后进行粘贴。

 

第四章 仪器设备调配使用

第二十五条 大型仪器设备(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由借用单位提出申请,工程坊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等统一进行调配,同时报备后勤与资产处。借用单位须填写《仪器设备调配(借出)表》(详见附件3),普通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下),则由二级单位之间相互调配,做好相关记录即可。

第二十六条 原属单位与现属单位原则上需双方均同意,工程坊方可进行调配。

第二十七条 现属单位需自行了解、检查设备性能与完好度,必要时借出方须应对其进行培训。同时将随机材料、资料等一并移交。

第二十八条 现属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仪器设备,并填写《仪器设备调配(归还)表》(详见附件4),并由工程坊统一修改台账后报备后勤与资产处。

第二十九条 原属单位须自行检查归还设备完好度和完整性。

 

第五章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

第三十条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仪器设备维修、保养以自修为主,确实无法自修的,经工程坊和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可请校外专业人员维修、保养。

第三十一条 仪器设备负责人应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保养、维修、维护、报修、报损、报废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工程坊做好仪器设备维修和维护的审核、鉴定、检查、验收及维修经费上报、维修登记及统计工作。

第三十三条 仪器设备自行保养范围

(一)仪器设备及其附件、配件的清洁、润滑、干燥等基础保养;

(二)更换灯泡、连线、保险丝、开关易耗件等;

(三)仪器设备接头的简单焊接、调校等;

(四)以及其他归入维护保养的小修等。

第三十四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范围(需供应商协助)

(一)在保修期中仪器设备故障的;

(二)仪器设备原有功能无法满足需要,必须对其改造的;

(三)确需供应商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计量、校验和标定的。

第三十五条 在保期内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由设备负责人、工程坊及时与后勤与资产处联系,以便后期办理退货、赔偿、维修、保养等手续。

第三十六条 设备维修与保养均应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开云体育注册 设备维修、保养申请单》(详见附件5)送至工程坊。如若设备出校维修、保养。检修方须填写好《设备维修(借出)单》(详见附件6),方可出校。

第三十七条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后,要跟踪后期的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后填写《开云体育注册 设备保养、维修验收单》(详见附件7),由工程坊提交至后勤与资产处备案。

第三十八条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小于2000元,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后,工程坊审核后实施。

第三十九条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大于2000元(含),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后,工程坊审核,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工程坊报备至后勤与资产处。

 

第六章  仪器设备报废

第四十条 适用范围

全校实验室、实训室仪器设备均在此规定范围内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报废原则

(一)使用期限巳超过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在正常情况下确已丧失效能者;

(二)经技术鉴定已经损坏,且无法修理恢复使用或因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无法改造的仪器设备;

(三)因国家标准改变或任务变化等原因,已不符合现时使用又不易改制他用的,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

(四)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危及安全生产且无法修复的设备;

(五)陈旧设备,耗能超过国家标准而又无法改造的设

(六)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有账无物等盘亏资产可以报损。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报校领导审批处理。

第四十二条 仪器设备报废年限的参考数

(一)机电设备十年;

(二)仪器仪表设备十年;

(三)电子设备八年;

(四)文体设备八年。

第四十三条 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工作

(一)由仪器设备负责人填写《开云体育注册 实验室大型设备报废申请表》(详见附件8);

(二)参与鉴定组人员由申请部门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实训基地的主任或副主任、实验教学指导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员组成,对拟报废的设备逐条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后由二级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三)工程坊、后勤与资产处、计划与财务处相关负责人须对拟报废的设备进行二次鉴定,并给出客观、真实的鉴定意见;

(四)由工程坊上报分管校领导、校长、董事会审批。

 

第七章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工程坊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