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训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工程实训中心设备及附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结合实习教学的需要和工程实训中心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程实训中心仪器、设备、附件、工夹量具等(以下统称设备)的管理工作,由工程实训中心主任负责,办公室秘书管理总账,实习指导员分工具体管理。
第二章 设备的管理
第二条 设备的添置、改造、调拨、报废由实习指导员提出申请,工程实训中心主任审核后,由工程坊办公室汇总,经工程坊领导批准后,报请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条 新进设备安装前,由实习指导员和办公室秘书监督拆箱检查,清点设备、附件、工具及技术资料。如有遗漏,要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并上报。设备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由办公室秘书负责集中保管。
第四条 设备要统一编号,定期查点。设备及其附件要完整,不得随意拆卸、搬动,更不允许改作它用。
第五条 办公室秘书负责做好设备的登记、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的变动情况。定期查点设备,填报各类设备统计表,做到账、卡、物一致。
第六条 工程实训中心主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比。对保养好、状态好的设备的管理者,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加分;对检查不合格者,要进行批评并作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工程实训中心主任和工程坊领导。
第八条 设备外借必须经工程坊领导批准,外借人需办好台账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三章 设备的使用
第九条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得到实习指导员的认可;上岗后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条 操作人员需临时使用其它设备的,必须经工程实训中心主任批准,使用后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每日使用设备之前,实习指导员要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各润滑点及滑动面是否加注了符合要求的润滑油。
第十二条 设备运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岗,需要离岗时应停机。遇意外停电时,应将各操作手柄扳回停车位置,同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十三条 实习指导员必须亲自参加所管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既会使用设备,又会维护设备,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四条 由于操作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或工夹量具损坏的,由当事人提交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事故情况。工程坊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事故的实际情况和损失的大小,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若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工具、刀具、量具丢失的,由学生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经实习指导员证实,再经工程坊领导批准后,按学校的规定赔偿,详见《开云体育注册
学生实验、实训中设备与工量具损坏或丢失赔偿细则》。
第四章 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 设备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所管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可组织实习学生在每天下班前进行。设备要保持清洁,工作台面及导轨上无铁屑、无油污;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要按时加油、换油,保证设备油路畅通,操作灵活,运转正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十七条 设备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定期维护工作以专业维修人员为主,实习指导员配合完成。
第五章 设备的维修
第十八条 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实习指导员。实习指导员要随时巡视、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同时做好记录;若无法排除故障,应及时向工程实训中心主任提出设备的维修申请。
第十九条 未经工程实训中心主任同意,操作者不得私自拆卸设备。若有设备故障需要维修时,需由设备维修人员仔细检查、提出维修方案并报工程实训中心主任批准后,才能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 设备维修完毕后,由工程实训中心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交付相关的实习指导员使用和管理。同时要做好维修记录,并记入设备档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工程坊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