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训中心卫生及环保管理制度
工程实训中心是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保持实习场所的清洁卫生,减少对环境的各种危害,营造良好的实习、工作环境,是工程实训中心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一条 实习指导员和学生都遵守实习场所的卫生制度,实习期间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不乱倒废物、垃圾;实习结束后要打扫场地,保持设备、场地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二条 实习场所的所有设备、仪器、工作台等要做到表面无尘土污垢;工具、刀具、量具、在制品以及桌椅(凳)等要摆放整齐,表面无尘土污垢。
第三条 实习场所的地面无垃圾、无油污;墙壁、门窗、管道、电源闸箱等处无积灰、无蛛网;墙面无刻划痕迹。
第四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规定,实习排放的废水(液)、废气中有害成分的浓度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排放标准。
第五条 实习产生的切屑等废渣必须单独妥善处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
第六条 实习场所的工作噪音要严格控制在相关标准规定的范围以内,防止噪音带来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