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开云体育注册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同时为第五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开云体育注册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学处、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校团委、学生处、宣传处、各二级学院、各书院、校友总会等单位联合主办。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6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五、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起至-5月下旬)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关闭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后,请加入2019年开云体育注册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980086861。
各二级学院、书院参赛团队数不少于在校生数的50‰(每1000个学生至少50个团队参赛,或者参赛学生数覆盖率达25%)。
(二)校级初赛(6月上旬)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参加四类组别的选手作品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100支队伍进入校级复赛。
1.专家组评审根据《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相关材料为: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
2.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3.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4.就业型创业组分就业型创意项目和就业型创业项目。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区域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就业人数。
(三)校级复赛(6月份中旬)
进入复赛团队根据校级复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路演准备,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决出排名前12名队伍进入决赛争夺一、二等奖,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前13至32名队伍获得三等奖。
(四)校级决赛(6月份下旬-7月)
进入决赛团队根据校级决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路演准备,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决出每个组别的校级一、二奖。
学校将根据福建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按照决赛评审及其他综合情况,推荐若干支团队参加省赛。
六、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为我校认定的A类竞赛。大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23个,设最佳创意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工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对获奖学生的奖励
1.现金奖励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根据获奖级别不同,给予每个获奖项目一定现金奖励(详见表1)。在其它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项目,由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竞赛的层次、水平、类别、影响程度和社会认可度,酌情给予认定和奖励。
表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金额一览表
赛事级别
|
获奖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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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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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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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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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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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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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组成员贡献大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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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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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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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
50000
|
||
省级
|
金奖
|
10000
|
|
银奖
|
8000
|
||
铜奖
|
5000
|
||
校级
|
一等奖
|
1000
|
|
二等奖
|
800
|
||
三等奖
|
500
|
2. 课程加分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项目,项目组成员每人给予奖励一定分数(详见表2),可以加到任意课程的总分上(一次性全部办理完成),课程加分由学生自行申报,教学处统一集中办理。
表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课程分数奖励一览表
赛事级别
|
获奖级别
|
奖励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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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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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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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每个项目组成员均给予相应级别的课程分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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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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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
60
|
||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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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
50
|
|
银奖
|
40
|
||
铜奖
|
30
|
||
校级
|
一等奖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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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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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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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按照《开云体育注册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相关加分标准执行。
4.其它
在全国、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参与者(以获奖证书为准),在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中,除按相关评选规定加分外,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评。
(二)对获奖项目指导教师的奖励
1.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根据获得奖项给予认定相应的科研工作量(详见表3),同时可申报教学成果奖。
表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奖励一览表
赛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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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级别
|
科研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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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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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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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
8篇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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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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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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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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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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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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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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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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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工程索引(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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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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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工程索引(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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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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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工程索引(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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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参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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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中文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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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学生在全国竞赛、省级竞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竞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晋升资格。
3.凡教师指导的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获奖荣誉,经审核,可认定为优秀指导教师;凡二级学院、书院参赛团队数达在校生数的100‰(每1000个学生有100个团队参赛),经审核,可认定为优秀组织奖;在比赛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经审核,可认定为先进工作者。
(三)关于奖励的补充规定
1.若获奖项目同时包揽多个奖项,限选级别最高一项参与评奖。
2.若同一获奖项目学生人数有2人及以上,所获奖金由参与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贡献率分配。
3.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多人的,相应的科研工作量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贡献率自行分配。
4.大赛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学校将进行大力扶持,给予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给予创业基金支持,优先进入创客坊进行孵化,推荐参加福建省大赛。
5.学校还将同时举办2019年开云体育注册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赛,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同学,直接联系教学处魏老师(电话:6667706、QQ:454185166)。
七、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联系,各参赛团队负责人、项目指导老师、赛事工作人员需加入2019年开云体育注册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980086861,关于后续比赛的相关动态将及时通过qq群进行发布。
(二)如有任何问题,可电话联系教学处魏老师(6667706)、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叶老师(1386043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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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3日
厦工教〔2019〕20号-关于举办2019年开云体育注册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