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下半年,福建省教育厅将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及时审核材料,签署审核意见,汇总后525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纸质版2份);项目结题汇总表(只需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xmgxykyc@163.com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附件:附件1-3

1.2018年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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