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重新学习报名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重新学习单开班方式:由学生直接登录教务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即可,其他挂科课程全部采用插班学习的方式进行重修。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9日(周一8:00) — 2017年10月10日(周二12:00)
(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选课系统将按时关闭,逾期无法补报。)
2、插班重新学习方式:由提出申请重修本人填写好《重新学习(插班)申报单》(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后统一交由班委处,请班委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序后,按照学号顺序填写《插班重新学习统计表》,并将《重新学习(插班)申报单》及《插班重新学习统计表》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统一提交至明德320,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各系另行通知),邮件名称请务必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如13电气1班,个人申请不予办理。
二、根据学校明文规定,第一次免费重新学习未通过者重新学习都要收费,每个学分150元,重修费缴费方式根据教务处通知。
三、需提高绩点者,申请办理手续及收费标准参照“插班重修学习方式”执行,不得报名参加重新学习单开班学习。
四、往届学生重修课程仅能参加插班重新学习。具体报名事项按照教务处通知。
五、因休学、转专业、降级、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够等原因导致需要补修课程的,请填写《补修课程申报表》(到教务处统一领取),请班委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序后,按照学号顺序填写《插班补修汇总表》(备注上注明“补修+原因”),并将《补修课程申报表》及《插班补修汇总表》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统一提交至明德320,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各系另行通知),邮件名称请务必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如13电气1班,个人申请不予办理。
补修课程者不可申请参加重新学习单开班学习,补修不收费。
六、各年级开课计划及各班级课表详见附件。
七、为方便后续联系及核对信息,以上申报表格及本汇总表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如有疑问,可拨打6381710/6667581咨询。
重新学习办理时间为:
2017年10月9日(周一)15:00-17:00 - 2017年10月10日(周二)8:00-11:00。
请需要办理的班级务必在时间内到场办理,逾时不再受理。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年9月29日